“火喵”音乐人注册和使用协议

欢迎您阅读北京拉近互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近公司”)“火喵”音乐人注册和使用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拉近公司所提供的“火喵”(包括但不限于拉近公司开发和运营的网站、APP、以及各种客户端软件等)服务,拉近公司依据本协议为您(作词者/作曲者/编曲者/演唱者)提供服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一、接受条款
1、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拉近公司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和声明。所有规则和声明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您以任何方式注册和使用“火喵”所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合称“条款”)。
3、拉近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条款”,并以在“火喵”予以公告的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火喵”公布,即产生效力。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火喵”。如您继续使用“火喵”,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拉近公司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二、协议范围
1、签约主体:本协议由您与[北京拉近互动传媒科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拉近公司”)共同缔结,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附属协议:您与拉近公司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涵盖您与拉近公司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协议及“火喵”上的任何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均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火喵”,视为您同意上述附属协议。
三、账户注册
1、服务使用对象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拉近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火喵”服务时,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的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及确认下使用“火喵”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拉近公司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赔。
2、注册账户
(1)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以其他拉近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火喵”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可以使用手机号码作为登录方式进入“火喵”服务平台。
(2)您可以对账户设置昵称、头像、签名等,但您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火喵”平台关于账户的管理规定。如您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等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平台关于账户的管理规定,拉近公司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注销您的账户。
(3)您在进行注册或激活流程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拉近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或不完整,拉近公司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拉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四、账户安全
1、您须对您的账号和密码予以保密,且须对该账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点击同意或网上签署协议等)承担责任。
2、您同意:
(1)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拉近公司。
(2)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火喵”。拉近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您理解拉近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拉近公司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拉近公司的同意,否则,您的账号、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
五、服务使用规范
1、您确认并同意,对您在注册或使用“火喵”时您通过任何形式向拉近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等)负全部责任。
2、您同意并承诺,您在使用“火喵”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会侵犯或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2)不会从事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3)不会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任何内容;
(4)不会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含有任何淫秽、色情、暴力的内容;
(5)不会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6)不会在与任何连锁信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情形下使用“火喵”;
(7)不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未经第三人同意,不会利用“火喵”收集第三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
(8)不会滥用您所享受的权利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火喵”提供的服务;
(9)不会存在其他有损“火喵”及其权利人、关系企业或合作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
3、您理解并同意,若您有如上任意一种或多种行为,拉近公司将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您与拉近公司的合同关系终止后:
(1)拉近公司有权继续保存您的资料。
(2)您在使用“火喵”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拉近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六、工作内容的确定及具体要求
1、拉近公司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在注册“火喵”时所表述的特长和技能通过“火喵”页面公告或者电子数据交换的形式向您发送工作要约,如您在“火喵”上点击“接受”并反馈确认的,本协议自动生效。自工作要约发出之时予以计算,如您在 24小时内未予反馈或您点击“拒绝”的,原工作要约失效,拉近公司有权向其他用户发送该工作要约。
2、如您接受工作要约,您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根据拉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的工作要约创作词曲作品(词曲作品指能够演唱或演奏的文字作品和/或曲作品)和/或完成编曲工作和/或完成词曲作品的录制;
(2)根据拉近公司要求,出席和/或以远程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由拉近公司组织召开的与创作词曲作品和/或编曲和/或词曲作品录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3)根据拉近公司的要求和修改意见,对词曲作品和/或编曲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拉近公司的要求为止;
(4)协助拉近公司录制并制作词曲作品的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制品、录像制品、MV作品);
(5)您提交词曲作品的形式为:A.曲谱或文本(纸质/电子文档); B.电脑录音小样(DEMO)(录音磁带 /录像带 /计算机软盘 /光盘 /其他)的载体。
3、您接受工作要约后应按如下要求完成工作内容:
(1)自接受工作要约之日起10日内向拉近公司提交词曲作品/DEMO核心段落的小样;
(2)自接受工作要约之日起15日内向拉近公司提交词曲作品/DEMO的定稿;
(3)根据拉近公司要求和安排,协助完成词曲作品录音制品的制作工作。
4、您理解并确认,向您发送工作要约的人员为拉近公司的业务联系人,该人员负责与您进行工作沟通和协调,并对由您完成的词曲作品/DEMO代拉近公司履行接收及审查义务,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对您的词曲作品/DEMO定稿的审核通过,亦应以该业务联系人的签字确认为准,经其签字确认,您的委托创作工作方视为结束。
5、在您的委托创作工作已经结束的前提下,拉近公司有权最终决定是否实际使用您提交的词曲作品/DEMO。
七、酬金支付
1、作为本协议项下您履行协议义务的对价,拉近公司应向您支付工作酬金,具体金额以拉近公司工作人员向您发送工作要约时所注明的金额为准。
2、您确认并同意,酬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分期支付:
(1)自您回复确认接受工作要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拉近公司向您支付酬金总额的_____%;
(2)自您提交的工作成果被拉近公司审核确认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拉近公司向您支付酬金总额的_____%。
3、您确认并同意,拉近公司应向您在进行“火喵”账户注册时预留的指定收款账户进行付款。您应确保您预留的银行账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您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更而导致您未能如期收到相应款项,则拉近公司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且您应承担在前述条件下因付款错误所增加的费用。
4、您确认并同意,前述酬金为您的税后劳务所得,拉近公司承担您的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如个税之外仍有其他税费应由您自行承担。
5、在本协议期间内及本协议期间外的任何时间内,为本协议词曲作品和/或音乐制品宣传、推广之所需,拉近公司有权要求您参加相关宣传活动,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拉近公司承担您在宣传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
八、收益分配
1、您确认并同意,由您(词/曲作者)创作之词曲作品制作而成的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制品、录像制品、MV作品)如进行运营和推广并获得收益,拉近公司可向您分配部分收益,具体比例由拉近公司与您另行协商确定。
2、若您(词/曲作者)创作之词曲作品是在使用“火喵”上已经发表之原始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演绎而来,则因改编作品所获得之收益应先扣除原始作品的版权使用费,剩余费用再按前述第1款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3、您确认并同意,在拉近公司对您(词/曲作者)创作之词曲作品享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2)和/或第(3)项之排他性使用权和/或一般性使用权的情形下,拉近公司因独家代理和/或非独家代理您的词曲作品所获得之收益在扣除直接成本后,拉近公司与您将另行协商收益分成比例。
4、您确认并同意,您基于本协议取得的收益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拉近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相应税款。拉近公司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会将您的收入结算至您预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结算周期为一个月 (结算四舍五入到元)。
九、权利声明
1、除非拉近公司另行声明,“火喵”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拉近公司所有。未经拉近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火喵”平台的Logo及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拉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2、本协议项下拉近公司委托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包括定稿作品、修改稿作品之全部或任一部分)的著作权,应依据拉近公司工作人员向您发送工作要约时所做的相关注明具体区分如下:
(1)著作权归拉近公司所有。
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包括定稿作品、修改稿作品之全部或任一部分)的著作权归拉近公司永久单独所有,您享有本协议所约定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及收益分配权。拉近公司于全世界范围内进行任何使用时,均无需另行事先征得您的同意,且无需向您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著作权归您所有,但拉近公司按如下约定享有排他性使用权。
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包括定稿作品、修改稿作品之全部或任一部分)的著作权归您所有,但自该词曲作品交付给拉近公司之日起五年内为独占性授权使用期间,在该期间内拉近公司可独占性地使用和转授权该词曲作品,您不得自行使用、处置该词曲作品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处置该词曲作品;五年独占性授权使用期间届满后,您授权拉近公司永久性独家代理和使用该词曲作品。因拉近公司独家代理您的词曲作品所获得之收益,拉近公司与您应依据本协议第八条之相关约定进行分配。
(3)著作权归您所有,但拉近公司按如下约定享有一般性使用权。
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包括定稿作品、修改稿作品之全部或任一部分)的著作权归您所有,但自该词曲作品交付给拉近公司之日起五年内为独占性授权使用期间,在该期间内甲方可独占性地使用和转授权该词曲作品,您不得自行使用、处置该词曲作品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处置该词曲作品;五年独占性授权使用期间届满后,您授权拉近公司永久性非独家代理和使用该词曲作品。因拉近公司代理您的词曲作品所获得之收益,拉近公司与您应依据本协议第八条之相关约定进行分配。
3、
(1)您确认并同意,若拉近公司另行委托第三人对您完成的词曲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和/或对曲式、编配、速度、节拍等进行调整的,不得因此影响您的署名权和分成权。但因您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词曲作品的创作或因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存在抄袭、剽窃等情形的,拉近公司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在您创作的词曲作品的基础上继续完成词曲作品的创作工作,在此情况下,您不再享有已完成之部分词曲作品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及收益分配权。
(2)您确认并同意,原创词/曲作者的署名应排第一位,改编者和/或拉近公司另行委托的第三人的署名顺序将依照其参与创作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具体署名大小、样式、位置等由拉进公司予以决定。
4、您确认并同意,拉近公司有权因使用词曲作品和/或编曲和/或音乐制品之目的而自行无偿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人使用您的姓名和肖像,拉近公司及拉近公司许可的第三人使用您的姓名和肖像时,无须另行获得您的许可并支付任何费用。
5、拉近公司因使用您创作之词曲作品和/或编曲进行制作/创作的音乐制品的全部所有权及著作权(含邻接权)均归拉近公司单独所有,拉近公司于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单独享有所有权利且不受任何限制。
6、您确认并同意,为本协议之目的,自词曲作品和/或编曲和/或音乐制品发布至“火喵”起,您将不可撤销地放弃您享有的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也即“火喵”的注册用户、拉近公司或拉近公司许可的任何第三人均可无须另行获得您的许可而可对您上传的词曲作品、编曲、音乐制品进行改编、演绎。
7、您确认并同意,您应积极协助(包括但限于签署并出具有关声明书、授权书、确认书、权属证明等)拉近公司对任何侵犯您在“火喵”上所发表之词曲作品和/或音乐制品的第三方进行维权,维权费用由拉近公司承担,因维权所获得之赔偿亦应归拉近公司所有。
十、责任限制
1、您确认并同意,拉近公司无需对因下述任一情形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1)您使用或未能使用“火喵”;
(2)您因通过“火喵”接收任何信息或接受任何工作要约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3)拉近公司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您的传输资料或数据;
(4)拉近公司因疏忽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火喵”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
2、通过使用“火喵”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您自行全权决定的,与此有关的风险亦应由您自行承担,对于您因下载任何该等材料而发生的您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任何数据损失,您将自行承担责任。除非在本协议内已明确载明,拉近公司对您通过“火喵”获取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口头或书面)均不产生任何保证责任。
3、您确认并同意,拉近公司可以在“火喵”中向您发送广告或提供宣传推广等信息。如“火喵”上所展示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拉近公司无需向您履行通知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用性,并为自己的选择行为负责,对此拉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确认并同意,拉近公司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以支持您使用或访问“火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火喵”跳转到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及内容、第三方通过“火喵”接入的服务及内容等),因拉近公司无法保证第三方所提供之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对此拉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如您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委托创作工作或拉近公司未能及时向您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酬金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您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退还拉近公司已支付的酬金,且您应赔偿拉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除因音乐定制人解除其与拉近公司的协议进而导致拉近公司与您解除协议之情形外,拉近公司擅自解除本协议的,拉近公司仍应向您支付您已完成的工作对应的酬金。
4、您应保证,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和/或编曲均系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若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和/或编曲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而来,则您应确保您已取得原著作权人的永久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您有任何违反,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拉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一经生效,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 如拉近公司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您有权解除本协议。
3、如您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您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您(或您的监护人)和拉近公司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依据本条解除本协议后,您应返还您已经收取但本协议未予履行部分的酬金。
4、如您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创作工作,且经拉近公司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您仍未能完成工作的,拉近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依据本条解除本协议后,您应赔偿拉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且拉近公司有权继续使用您已交付的词曲作品和/或编曲。
5、如您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您作的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或不真实,则拉近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您应赔偿拉近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6、如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和/或编曲无法达到拉近公司的要求,经两次修改后仍无法达到拉近公司要求的,拉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依据本条解除本协议后,您已收取之酬金可不予返还,拉近公司享有委托您创作的词曲作品(包括定稿作品、全部修改稿作品之全部或任一部分)的著作权。
7、若出现法定和约定的协议解除事由,则一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约通知,本协议自解约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解除。
十三、隐私与保密条款
1、保护您的隐私是拉近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拉近公司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以保护您个人资料的安全。在未获得您的许可前,拉近公司不会主动披露、泄露、给予、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您在注册资料中填写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等个人资料给任何第三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1)您允许“火喵”进行披露(您应了解,一旦您自愿地在“火喵”披露您的个人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获取和使用);
(2)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进行披露;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要求进行披露;
(4)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之法定程序进行披露;
(5)因合理怀疑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发生,拉近公司主动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6)其他为维护“火喵”的合法权益而向相关机关进行披露的情形;
2、拉近公司在不透露您个人资料的前提下,有权对包括您的个人资料在内的整个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有权对分析、整理后的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布、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您的访问量、访问时段、您的偏好等数据信息)。
3、您理解并确认,对于任何由于计算机系统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或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您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拉近公司均无需承担责任。
4、您应对因为签订本协议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及与词曲作品/DEMO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得利用、披露、泄露、给予、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5、您应妥善保管拉近公司交予您的与委托创作工作相关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并于完成委托创作工作或解除本协议后返还拉近公司。
6、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通知
1、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在注册“火喵”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拉近公司工作人员可与您进行有效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持续有效性,如有变更,您应及时通知拉近公司。
2、您同意拉近公司可采用以下方式向您送达各类通知:
(1)站内信、客户端推送的消息;
(2)根据您预留于“火喵”平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
3、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24)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拉近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注册“火喵”时向拉近公司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3)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十五、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形,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
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该方的义务应予暂时中止,该方的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港澳台除外)。
2、因本协议或“火喵”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您与拉近公司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4、您同意拉近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进行转让,且无须再通知予您并取得您的同意。
5、本协议取代您和拉近公司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
6、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拉近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拉近公司的书面许可。拉近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7、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8、若本协议有中文、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中文版的内容为准。